发改委、工信部对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有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加快制造业绿色化转型,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5月24日至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联合在浙江省宁波市组织召开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现场会。
会上,国家发改委产业司、工信部节能司强调了推行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重要意义,总结了工作进展,明确了下一步工作要求。生态环境部大气司、中国人民银行进行了政策解读,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的专家做了专业讲解,浙江、上海、山东、四川等地方进行了经验交流。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就是对党的二十大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效贯彻落实。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战略要求,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还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举措。
会议指出,近年来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政策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已初步建立起以能效水平引领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为各项工作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基础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及优化升级路径课题研究;梳理地方、企业节能降碳典型经验做法,并进行宣传解读等;督促和指导各方开展“两清单一方案”工作。
三是重点项目加快实施。一方面系统梳理了重点领域的节能降碳先进成熟技术装备和改造升级重点项目,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了一批骨干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另一方面聚焦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初步构建起以龙头企业为牵引、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等共同参与的联合体系机制。
四是地方推动各具特色。具体表现在强化统筹全面推进、加强能效摸排调查、打造示范标杆、开展能源审计审核、加强节能诊断等方面。
五是部门工作协同有力。通过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推动财税、金融、价格、标准等市场化法治化制度建设,发挥多方合力,加快推动建立和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助力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各地在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方面开展了很多工作,进行了许多探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浙江省通过全省“一盘棋”、能效“一本账”、工作“一揽子”、管理“一键通”、服务“一站式”,全面精准推动节能降碳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山东省采用“四进”工作组+专家评审模式,系统完成企业能效水平认定,分类有序做好节能改造与淘汰退出;四川省在重点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标杆企业评选,树立节能案例典型,并对标杆企业在规划、土地、用能、人才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上海市创新构建能源审计平台,加强能源审计审核,开展能效对标达标,通过遴选“百家”服务机构,推进“千企”节能挖潜,开展“万项”能效对标,推动全流程系统节能;天津、山东、广东等地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点领域用能企业开展能效诊断服务,形成了“政府诊断、企业改造、能效提升、合作共赢”的良性循环。
会议还对下阶段重点工作落实进行了部署。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重点任务。一是聚焦重点领域,优化完善清单方案。二是严格能效管理,加快实施分类改造。一方面,要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另一方面,要推动实施改造升级。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要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技术突破,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体系。四是加强政策协同,有效激发内生动力。强化能效监督考核,有效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完善标准规范体系。
会议最后要求,各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协同联动,相互支撑,形成强大合力,确保配套政策跟得上、落得下,各项部署和措施尽早见效。各地方、各部门、行业机构、重点企业要多交流、多借鉴。
(信息来源:中国建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