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的道路上,我们永不止步
“自3月1日开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已正式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作为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有可能会触及法律责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听到这句话,我不由打了个冷颤……
近日,有幸聆听了国家应急管理部培训中心崔峰老师的《刑法修正案》专题讲座,其涉及安全生产的十六种罪名,平添了我对安全产生产的敬畏。我不禁开始思索,在安全管理中自己还有哪些遗漏?特种设备年检、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检修安全措施、应急演练、密闭空间作业审批……稍有遗漏都将有可能成为触发安全事故的“导火索”。
每一个生命都是宝贵的,都是有独特价值的,不能因为生产过程中的“些许”疏忽而失去原有的色彩。我清晰地记得,自己第一次走向工作岗位,耳边传来的叮嘱:“千万注意安全,宁可设备损坏,也不能让人受到伤害 。”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我想起临行前父亲对我的叮嘱,“平平安安工作”。
但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我们身边确实还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它们或许小的谁都不在意,或许存在其他“客观因素”,但它是真实存在的,正如同“墨菲定律”中所说的:事情往往会向你所想到的不好的方向发展,只要有这个可能性。放在生产中也就意味着:只要存在不安全因素,当长期重复性作业时事故必然会发生。大部分人都是抱着一种侥幸的心里,认为这种小机率事件绝对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恰恰正是这种侥幸的思维方式,造成了一系列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作为一个永恒的话题,它事关我们的家庭和生活,当我们出门时,看到的是家人的挥手告别,当我们下班归家时,看到的是迎面而来的笑容,当你享受家庭的和睦美满之际,我相信,即便收入不尽人意、仕途不尽人意你也其乐融融。
安全重于泰山,越是在生产力快速提升,产量快速增长的时刻,越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弦紧绷、不松动,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将隐患的苗头扼杀在摇篮。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工作,它有起点,却没有终点,安全生产过程容不得半点马虎,更不能走过程、打马虎、应付差事。想想我们背后的父母、妻儿,想想我们背后的责任,想想高悬在顶的《新刑法》,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自身做起,用行动来筑牢安全防线,用理念来设立安全红线,将安全贯彻到实处,让安全的警钟长鸣,让“生态水泥”这艘巨轮破浪前进、扬帆远行。(任启瞳)